肇事司機為中鐵九局三所專職司機 涉嫌危險駕駛罪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黨兆昱 主任記者 虞祿洋)昨日20時,沈陽市公安局沈河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孫勝介紹了28日田連元受傷車禍的事故調查進展。
  肇事司機趙某,男,37歲,吉林長春人,為中鐵九局三所專職司機,系酒後駕駛。
  5月28日20時40分許,在青年大街渾河橋橋北,一輛號牌為吉AFD033的黑色越野車由南向北行駛越過中心護欄駛入逆向車道,與一輛出租車及三輛轎車相撞,造成一輛轎車駕駛人田某當場死亡、車內一名乘客受傷,出租車駕駛人及車內一名乘客輕傷的後果。
  經現場核實,轎車內受傷乘客為著名評書表演藝術家田連元。
  據交警調查後確認,事發當時,越野車越過護欄後與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轎車發生事故後,撞上田連元乘坐的轎車,之後又騎上一輛出租車的機器蓋。
  事故後,沈陽警方迅速到現場處置,對傷者施救。
  在現場警方對肇事司機趙某進行監控,並將其當場控制。現場勘察結束後,警方將趙某帶回警隊進行詢問,併進行酒精檢測。
  經沈陽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血液乙醇定性定量檢驗,肇事司機趙某靜脈血中乙醇含量為203.9mg/100ml,為醉酒駕駛。
 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。該行為人涉嫌危險駕駛罪,已被刑事拘留。
  根據監控畫面可以看到,事故前,該車在快速超過一輛同向行駛的轎車,而後突然向左打輪,越過中心護欄,又撞向車輛後駛向對向車道。但從監控的畫面中,看不出車是從上方飛下來,還是從側向砸向田連元乘坐的車。事發當時一共涉及5輛車,田連元乘坐的車是第二輛被撞的。
  對於有目擊者稱當事人“逃逸”,孫勝介紹,根據事發現場的監控已經確認,當事人當時短時間離開車1分鐘左右,是在附近一個樹林中解手,並不屬於肇事逃逸。
  至於駕駛人當時的時速以及各方司機是否繫著安全帶,目前正在調查中。  (原標題:肇事司機醉酒駕駛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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