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1月5日 阿舅被抓走 坐牢13年................(中篇) 1951年1月5日 阿舅被抓走 坐牢13年........(中篇) 接續前文:軍法處之二:獄中抽菸紀實 軍法處的生活是這樣:早上外役來倒開水,用鋁杯,一人一杯拿進來。吃飯也用鋁碗,飯菜盛在一起,一人一碗拿進來。家裡可以送東西來,現金不准帶在身上;若要買東西,如肥皂、牙膏之類,可以寫請購單,看你家人寄來多少錢,從中抵扣。 菸通通不准拿進去,怕引起火災,所以牢房禁菸。有些人趁出外散步時,撿看守、外役抽完後的菸蒂,用紙捲一捲,叫做「老鼠仔尾」。有菸沒火怎麼辦?從監獄分發的棉襖裡,把棉花拔出來;房裡有菅芒做的掃帚,拔幾枝菅芒下來,包在棉花裡面。然後把馬桶上的板子拿來地板,上面撒一些牙粉(當時刷牙用牙粉),增加摩擦力,把棉仔包在地板上用木板快速來回摩擦到最後會發熱。有經驗的人知道過熱不行,不夠熱也不行,差不多了,就趕快把棉仔包拿起來,扯斷拔開,用嘴吹一吹就著火了,著火就可點菸。有抽菸的人都有份,一人限抽一、兩口。菸很寶貴,抽了以後就閉氣,等到吹出來時都沒煙了,完全被肺吸收。抽菸我們叫「打鼓」,「來打鼓」就是通知大家來抽菸。 剛開始是這樣取火的。後來又把內衣撕一片下來,放進杯子燒;還沒燒透時蓋上杯蓋,讓火熄掉,使衣服炭化。然後,就像我們囝仔時代玩的酒瓶蓋,把它槌平,打兩個孔,繩子穿過去,用手在兩端拉扯,酒瓶蓋就會旋轉不停。有人就把家裡寄來的藥膏盒蓋如法泡製,讓薄細的盒蓋片一邊旋轉,一邊敲擊白色的石頭,就有火星出現,讓火星掉進裡面,使內衣的炭化片著火,著火就可點菸,用好趕快蓋上。 最後更進一步,偷偷拜託外役買打火機的石仔,然後在牙刷柄用釘子鑽洞,嵌進打火機的石仔,用刮鬍子的鋼片去刮,也會出火星。這些取火技巧都是無聲無息的,不會被看守發現,犯人狀元才,窮即變,變即通。 軍法處之三:死難者印象:徐國維、楊舞井、洪振益 看守所內人多,平常大家講話聲音很吵雜,剛進去沒幾天,有一個早上突然間,聽到「喀!喀!」很大的開門聲,接著所有的聲音都靜下來,每個人都安靜無聲。看守走到牢房外面開門:「某某人開庭!」我問何川那是什麼意思,他說要叫人出去槍殺。過一下子,徐國維[1]走出來,來到我的牢房前面,何川這個案的主犯叫鄭海樹[2],他向鄭海樹用日語說:「鄭海樹,先?行??」意思是「鄭海樹,先走了!」就很勇敢走出去。鄭海樹和何川跟我同房,我和何川較有話聊,和鄭海樹比較沒有。目睹此景,我幾年前做了一首短歌紀念徐國維:「『先?行?』一言殘??烈士去?夜明??馬場町熱血?染?(?????、????????????、?????? ??? ???????)」就是說:「留下『先走』這句話很悲傷,烈士就走了 帛琉,微亮的馬場町,被熱血染上……」 在軍法處期間,遇到好幾個被叫名槍決的人。徐國維是我看到第一個要槍決的人,所以我比較有印象。還有一個叫楊舞井[3],他是朴子的小學老師,跟我同房。他一直說他沒事,頂多感訓就可以回去,我也相信這樣。結果有一日來叫他出去,我問外役:「是要讓他回去嗎?」「回去?要回老家啦!」就是要槍殺了。我嚇一跳,想說怎麼會這樣。這兩人我比較有印象。記得同房還有一個桃園人,叫做什麼洪振益[4],本來在糧食局,也被槍決。 軍法處之四:逃亡未遂事件 有一次何川跟我偷偷講:以前有一個醫生脫獄,當他爬牆時,被玻璃割到手,脫獄出去後沿路滴血,後來被發現又抓回來。他跟我透漏,他們也打算脫獄。但他說:「你罪沒那麼重,脫獄也不是包成功。」所以沒鼓勵我參加。有一日早上,看守來開門,他們就打倒看守,把鑰匙搶過來。看守大聲哀叫大聲喊,外面馬上將鐵門關起來,那些人本來開門要出去,又衝回來。看守所有很多爪耙仔,就向上面報告哪些人行動,本來判有期徒刑的,像施志聰[5],後來又多加幾年。我這一房跑出去的,我只記得何川。 軍法處看守所的布局是這樣:分第一區跟第二區,外面有大門,進來第一區有鐵門,鐵門進來就是一間一間牢房。牢房左右相對,中間是一條走廊。何川他們雖然衝出牢房,但是鐵門一關,還是跑不出去。 軍法處之五:何川的兩首短歌 何川對雕刻很有興趣。我聽他說,他丈人很會雕刻,好像是以前幫寺廟雕刻的,所以從丈人那邊學一些。有一次他用饅頭揉一揉,捏出一個裸體美女送給我,做得很美。除了我以外,他還捏美女送給另一個人,那人名字我忘了,他的案是擾亂金融的經濟案件,後來無罪釋放。要出去前,我把何川家的地址寫給他,跟他說:「何川已經被槍殺,他送你的人體塑像,你可不可以送給他家人做紀念?」他是經濟犯,很有錢,對班長和上面的管理人員都會送東西,他們對他也不錯。當時出去的人都要接受檢查,看守說:「你敢拿這種東西出去?這種事情可大可小。」說的他嚇一跳,就不敢也不能帶出去了。 何川常說他有一個兄弟叫何秋吉[6](後來也跟何川一起被槍決)。何川被槍決前,寫了一首短歌給我:「紅?雲明?行?? 笑??見? 曉闇?我?屍抱?(???????、?????、?????、???????、????????)。」描寫他要被槍殺前的心情:微笑地看著東方的天空漸漸亮起粉紅色的光,拂曉前的黑暗,擁抱我熱血奔流的屍體吧!表示他對一個新社會的期待,雖然不能去迎接,但光明就在眼前。 這首詩他寫在一本三民主義的書,靠近中間折縫的空白處,他認為寫在這一本最不會被拿走,送給我。後來因移監、移 酒肉朋友房而移來移去,移好幾個地方,就遺失;因為每到一個地方,私人物品一概被保管。像火燒島只准穿新生服,私人的衣服都包起來,要出獄才還給你。 日本的短詩有俳句(五、七、五)和短歌(五、七、五、七、七)之分。我對詩歌有興趣,所以雖沒把何川的書帶出來,但他的詩一直記在腦裡。出獄後,我想聯絡他的家屬,但一方面白色恐怖時代比較不方便,另一方面生活事業也忙,又聽說有些受難的遺族不願再提起這些傷心的往事,所以這件事就一直擱著。 後來我想,年紀愈來愈大,不能再拖,於是問以前同隊的張大邦[7](他跟何川同案)。我說我有何川的詩作,想給 何川的 太太,不知她願不願意?透過他的幫忙,我終於和何川的家屬聯絡上。張大邦的毛筆字比較漂亮,我請他寫,再拿去裱框。 和何 太太見面時,她順便約了蔡國智[8]前來。蔡國智是麻豆人,他的姪女嫁到何家做媳婦。他在軍監有同房過,彼此認識。我把裱有何川遺作的書框送給 何 太太,再拍照留念。 何川跟永豐餘製紙的何傳有親戚關係,聽說何川被槍決後,永豐餘也很照顧遺族。我在軍法處時,何川的兒子還小,他太太把孩子的腳沾墨蓋在紙上,寄給何川看。何川家有食物寄來,我們都一起吃。 何川和我感情很好,他還寫一首短歌給我:「運命待? 生命悲?? 朿?間君??故?心明??(?????、???????、?????、???????、???????)。」意思是:「在等待命運的裁判這個短暫的悲慘時間,有你,我的心才開朗許多。」這是寫給我個人的,所以我沒有裱框給他家人。他總共寫這兩首給我做紀念。他享年27歲,我當時實歲18歲多(台灣的算法是20歲)。 軍法處之六:蔣政權的逃亡計劃 我在看守所時還聽鄭海樹說,蘇藝林[9]跟他同房時,曾向他透露一件秘密。蘇藝林是當時國防部作戰計劃科長[10],是大陸那邊派來的。他有一次被國防部派去參加一個在總統府舉行的重要會議,討論萬一解放軍攻台,台灣保不住的時候,他們要逃亡的計畫。他們計劃坐飛機先去日本熱海,飛機的座位都安排好。蘇藝林的作戰計畫科長是很重要的職位,一切作戰計畫都由這個部門來安排設計。我聽鄭海樹講,蘇藝林曾打密電報告大陸,並說將來台灣解放,不想跟國民黨去日本,要留在台灣;那邊則跟他說:你的身分掩護得很好,所以不論到哪裡,你都要跟去。蘇藝林後來被槍殺。 判決:無正式判決,內容有誇大 在軍法處我記得開兩次庭,問一問,也沒什麼特別的,我雖否認這些被加上的罪狀,他們根本不採納,結果也沒正式判決。金木山跟蘇欐岑被叫出去槍殺後,其他人根本沒宣判;等到要送軍監時,才給我們看,看後又收回去,算結案了。 軍法處是日治時代的陸軍倉庫,蔣政權 租屋網接收後改為軍法機關,面向忠孝東路的部分做為軍人監獄,面向青島東路的部分做為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及看守所(分第一區、第二區及西所),判決徒刑的罪犯由看守所送軍人監獄執行。 軍人監獄是不收有病的人,那時我因為身體不太好,軍人監獄沒收,再回軍法處,一直到1951年10月才送火燒島。 我這個案共有11人:金木山、蘇欐岑(他們倆在軍法處和我不同房)、余榮枝、江槐?、蘇明哲、陳榮華、馬再騰、郭聰輝、蔡再修、顏慶福、郭澤榮[11]。有嘉農畢業的,也有嘉工畢業的,像蘇欐岑就是嘉工畢業。我們的案情,判決書寫的內容比較誇大。像它說我「以反動書籍煽誘柳阿成跟蘇金騰,欲加以吸收」,有借書給他們是沒錯,但是沒有吸收。本來我都沒提起這件事,後來開庭兩次,有一次可能是柳阿成或蘇金騰自首亂說,法官問我,我說沒這回事,金木山也說「我不認識這個人」,我才能保命。判決書說我煽誘這兩個人,那都是添加的。 母親:思念兒子,腎臟病逝 我母親本來身體很健康,從來不曾生病,有時候患了小感冒,喝個薑母湯就好。但自從我被抓去後,吃不下飯,身體每況愈下,後來得了腎臟病。我老爸要煩惱我的事,又要忙於教書,又要照顧我老母。當時腎臟病沒什麼藥可醫,如有人曾報說台南縣的鄉下有人有秘方,老爸就趕去求醫;這樣到處求醫求秘方。結果老母在1951年年底,我在火燒島時,離開了人世;當時沒有洗腎的機器,她就這樣痛苦地走了。家人寫信告訴我噩耗,我也很悲傷,在那獨裁政權統下根本不可能放我回去送老母最後一程。那時候我祖母年事已高,我被捕後常問起我,家人都說我去外地讀書來瞞她,老母過世時,也一再問我怎麼沒回來送母親最後一程。雖然家人瞞她,但祖母不解地說,讀書再忙也不能不回來呀。回憶往事不覺淚滿襟。 火燒島之一:與老百姓的互動 聽說第一批政治犯去火燒島前幾天,當時的新生訓導處長姚盛齋集合村民,跟他們講:「不久以後,有一批政治犯要送來這裡,這些人比日本時代的流氓還惡質,所以你們不要跟他們講話,要注意,絕對不要跟他們怎樣。」當時老百姓很驚恐,想日本時代的流氓在火燒島為非亂做,善良的老百姓都吃虧,拿他們沒辦法,這次還有比流氓更惡質的?那太慘了!大家都在煩惱。結果第一批登陸時,老百姓都在岸邊看,這些生毛帶角的「大仔」(台語,大哥)要來了。但船一到,所看到的是一副臉白、文質彬彬的人,不像流氓。 我們這批去火燒島的人,包括判決有罪的,以及沒罪但判感訓的,總數多少忘記了,大約有幾百人。感訓的人好像從內湖去,我們是軍法處已經判決的,集合在一起去,出發前改穿藍色的新生服,兩個人手銬銬著,坐巴士到基隆,巴士出 好房網動很多輛,沿途一路戒嚴。到了基隆碼頭,坐登陸艇出海。登陸艇又舊,人關在艙底,空氣很壞,鐵銹的味道、油的味道很重,船一啟航,我們就開始吐,吐到都沒力氣。 船一路搖啊搖,搖到花蓮港,我們在那裡下船上岸,住到碼頭倉庫,外面有衛兵荷槍守著。我們在倉庫住了兩三天,好像那年中秋就在那邊過的樣子,也沒洗臉刷牙,也沒月餅,只是讓你有飯吃,不會餓而已。 到了火燒島,那邊沒有碼頭,船停在離岸稍遠的地方,用舢舨載人,分批登陸。到了之後再換繡有「生」(第四隊)及姓名的新生服[12]。當時火燒島都沒車,所有補給品都用舢舨載到海邊沙灘,然後分配給各隊。各隊無法一次帶回新生訓導處,暫寄在老百姓家。火燒島的房子是用咾咕石砌的,居民去海邊打咾咕石搬回來,一塊一塊疊起來做牆壁,上面再蓋茅草。家家戶戶都有養鹿,每戶除了住人之外,多少有空的地方。我們隊也找了一家民房寄在那裡,隨便送一些麵粉黃豆給他們,他們就很高興,以後我們再陸續搬回去。 雖然當時規定,新生不能跟老百姓接觸;但一個官長要帶很多人,而且全島也無法控制得很嚴,總有機會跟老百姓接觸。有時他們會好奇地問:「過去是做什麼的?」有的新生說我以前在中學當老師,有的說在大學當老師,有的在縣政府上班。老百姓在這小島平常看到的,就是 國小 老師、鄉公所職員,認為這兩個單位的人已經很了不起了。想不到還有更上級的官及教老師的大學教授,讓他們聽了覺得不可思議。他們才知道處長騙他們,而且每位新生都很規矩,不像那些兵和官長。派去火燒島的幹事或官長,有的是政工出身的,有的是部隊考績壞的,一方面管我們,一方面也接受考驗,有時候會發生一些偷竊或戲弄女孩子的事。但新生從來不曾發生,講話也很斯文,所以老百姓對我們的印象都很好。 火燒島之二:生產班 在火燒島,平常要上課,小組討論,不然就要工作。當時牆還沒圍起來,叫新生去海邊打咾咕石,搬來築圍牆。黃藻儒[13]很會作詩,就形容我們是在做「萬里長城」。當時有另外設立生產班,專門種菜養豬,自立更生。在我們來之前,火燒島沒生產菜,當地人要吃的菜從台東運來。火燒島冬天有鹽霧,菜種不起來,只有木瓜、青木瓜,炒來吃。我剛去也是吃木瓜、青木瓜,或是乾菜和黃豆、梅干菜之類的;偶而吃從台東運過來的青菜。設生產班,開闢菜圃,一畦一畦種菜,才有青菜吃。 火燒島到了冬天海風很大,海浪衝到海邊的大巖石起了一陣陣的鹽霧。這些鹽霧被風吹上來,為了對付鹽霧,我們去山裡割茅草,整個菜圃面海的一邊做一排排籬笆,防止菜被鹽霧鹹死。我去的時候就已經有生產班,但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才吃得到生產班種的菜;起初菜圃不是很大,生產的量不是充足?吳哥窟C 為了補充副食,也有餵豬,也有採買的人由官長帶去買魚,有時跟老百姓買鹿肉來加菜,其他就靠黃豆,做豆漿豆腐,自給自足。加入生產班體力要夠,我雖然讀嘉農,但當時身體不是很健康,沒加入生產班,同案的蘇明哲[14]有加入。 火燒島之三:島上的「非洲番仔」 我在火燒島的時間不很久,只過兩個新年。剛到火燒島時,即使是同隊的人,起初一個禮拜都認不出誰是誰,因為他們五月就去了。火燒島特別熱,當時哪有考慮紫外線強,會引起皮膚癌?叫你做就做,大家被操得跟牛一樣。所以當時看五月去的那些人,曬得又黑又乾瘦,就像非洲番仔,只有高矮之分;身材也沒有「中廣」、啤酒肚之類,大家都瘦巴巴;此外大家都穿新生服,只在左胸前繡名字。經過一個禮拜後,才分得出是誰。 火燒島的編制是以中隊為單位,每隊差不多120多人,隊與隊間禁止往來與接觸也不能講話,但還是有講話的機會,有時還會偷跑去海邊游泳。我在嘉農時住在學寮,認識蔡炳紅,他初中讀嘉農,高我一屆,高中轉唸師範,也被捕判罪,在火燒島是三隊,和我隔壁隊。雖然我們彼此知道對方,但不同隊都少講話。 火燒島之四:二批難友送回台灣 新店軍人監獄蓋好後,從火燒島送回一批被點油做記號的人(日期不記得,人數不清楚)。第一批送回後,聽說蔣經國要到火燒島視察,新生訓導處為了要表現成績給蔣經國看,所以發動「一人一事反共救國運動」[15]要求新生像韓戰反共義士那樣,手臂要刺「反共復國」、「殺朱拔毛」等字句。因為被大家反對,計畫無法完成,於是惱羞成怒再扣帽子送第二批回來。在那一段時間也有發生蔡炳紅[16]送信給女生分隊的女生的事件。發生後蔡炳紅被關進碉堡,少不了被拷問。第二批回到台北後分為三部分,第一部份送到保密局,第二部分送到軍法處西所,第三部分直接送到軍監。蔡炳紅是被送到保密局,我是被送到西所(7月1日 ),一直到7月22日 再送到軍監。送到保密局的人是被爪耙仔咬得厲害的人。他們在保密局被拷問後,被扣上非法組織準備暴動之類的帽子,十幾個人被判死刑,蔡炳紅也是其中之一。我們四隊爪耙仔特別多,被認為反對的大本營,所以槍殺最多人,如陳華[17]、陳南昌[18]、高木榮[19]。 在這一段時間,軍人監獄也捏造一個「台灣軍人監獄在監馬時彥叛亂案」,殺了十幾個人。馬時彥本來是爪耙仔被獄方利用,最後竟變成主犯,一起送往馬場町。這個案件的陳行中[20]、黃胤昌[21]、黃藻儒[22]、杜誠[23]都是四隊,周坤如[24]也是四隊,他幸運地躲過這一劫,實在是不幸中的大幸。 我聽說黃藻儒開庭時法官要他承認有組織,承認為匪宣傳,黃藻儒否認並說這些都是爪耙仔要陷害他的。想不到法官竟然說:「你乾脆承認,不承認也死,如有 一兩 個人咬你,我 建築設計們會考慮,如果有好幾個人咬你,你一定有問題」。這是什麼邏輯?從這裡就可看出當時草菅人命到什麼程度,根本不需要什麼證據,只要有人咬你就夠了。軍監案件有一個郭聰輝[25]是和我同案,被判10年也被牽進去致被槍殺。 新店軍監之一:缺水的牢房 我大部分青春都在新店軍人監獄消磨掉。軍監牢房大約有 七坪 多到 八坪 ,住差不多三十個人,一個人分配的寬度大概40公分 ,所以一定要頭跟腳交叉睡。牢房採光不足,只在高高的地方有一個小窗,裡面點一盞燈,暗暗的,看書很傷眼睛。地面鋪木板,但牢房最後方留一塊長長的水泥地是洗澡的地方,靠邊有一個蹲的便器,另一邊有一個水池。水不是24小時供應,一日來三次,來的時間大約半小時,而且水壓不足,必須輪流快洗。 輪到洗澡時每人分到兩臉盆的水,是洗澡兼洗衣。沒輪到的人分到三分之一盆用來洗臉、擦身體。輪到洗澡的人先把人家用過的髒水集起來,用於洗掉衣服的肥皂水,然後再用分到的兩盆清水洗淨衣服及身體。過這樣刻苦的生活十年,養成我節儉用水的習慣。 有一年夏天,天氣正熱,又遇到颱風。軍監的水不是自來水,是從新店溪攔下來的溪水,用抽水馬達抽到軍監的一個水池,再送到監房給大家用。那次颱風把溪裡的水壩沖掉,整整修理一個禮拜,那一個禮拜的生活實在不堪想像,是畢生難於忘懷。那是個大熱天,三十幾條大漢擠在 八坪 大的屋子裡,沒有風扇,沒有冷氣,牆上高處開一個小窗。一個禮拜,大家都沒洗澡,房間充滿臭汗味。一日配約500cc左右的開水一杯,此外都沒有水。人說「有錢能使鬼推磨」,福利社的外役有來賣油條、燒餅、豆漿的,那禮拜來得特別勤,大家都買豆漿來喝。我們在獄中不能拿現金交易。家裡寄現金來,必須換成代用券,叫「油條票」,比照錢幣算,比照錢幣找。那禮拜實在很痛苦,不是人在過的,宗教上說的地獄也不過如此吧! 犯人實在是狀元才,軍監水壓不夠,像我住的智監總共有十二房,我們那一間是排在最後面,水流到這裡都沒了,都要等前面不用關水龍頭才有水…….前面哪有用剩的!於是放封出去外面散步時,去撿竹管,有竹節的回來。那時有幾位難友在鐵工廠做工,就請他們把斷掉的鐵鋸,偷偷帶回來,用它來鋸竹管,做幫浦──這是小學 勞作時 老師有教過。竹幫浦做好了,一人坐在水池旁,先把水龍頭卸下來,再把竹幫浦裝上去,再用濕毛巾把縫隙堵起來,不讓空氣跑進去;另一人就一直抽,可把水抽出來。另外有一個人在前面看看守有沒有走過來。由於最後房把水抽完,換倒數第二房沒水了;倒數第二房也跟著做。到最後變成前面房沒水了,班長就來查;查的時候,我們就把工具藏起來,免得被沒收。 新店軍監之二:潮濕地板,風濕纏身 我們洗澡洗衣都在房間,洗澡之後木板很濕,雖用布?西服膩恣A但牢房木板年久月深,濕氣很重,都滲到板內。晚上睡在上面,容易得風濕。當時可以看報紙,像《中央日報》和《新生報》,我們就用報紙糊成一塊塊紙板:用米飯做漿糊,再用舊衣包住紙板,早上收起來,晚上再攤開,鋪在木板上睡,或由家裡送進厚的塑膠布鋪,但這樣還是很潮濕。我的風濕就是在軍監得來的;風濕發作時,腰椎骨都會痠痛,都痛得無法出去散步,常請同房難友用力踩腰部。 有一次我好像患惡性感冒,忽冷忽熱。軍監的醫官都是蒙古大夫,其中有一個連ABC都搞不清楚不會寫,他來看病就問:「你什麼病啊?」,病人回答什麼病,他就說:「你前次吃的藥有效嗎?」病人若回答差不多,他就照其他醫官開的藥方抄,抄還會抄錯。像當時治感冒的藥是阿斯匹靈和另一種西藥叫A.P.C.,那醫官照抄卻把A.P.C.寫成A.B.C.。這個笑話是一個在醫務室當外役的軍事犯,好像姓簡,他送藥來給我們時,一面說一面搖頭。這些醫務兵升上來的醫官退休後,竟然經過特別安排考上醫師大搖大擺地 幹起 醫師來。借用成龍的一句話,這是台灣的大笑話! 這次忽冷忽熱的病好了之後,過了一個禮拜,又有同樣症狀出現。我不知道是風濕病,以為是感冒。這兩次之後,我的腰椎骨痠到不能走路,夏天在牢房裡也是圍肚兜,以保持溫暖;痛到沒辦法時,甚至叫人爬到腰上面踩。有時去外面散步,會突然好像骨頭走位,非常痛苦。從此以後,腰椎骨一直痠痛,至今都沒痊癒;只是出獄以後多少吃藥有好一點,到現在還是繼續作痛。 我去照X光,照出來,脊椎骨都彎掉。醫生說,普通生骨刺的地方是第四節或第五節,我卻是長很多骨刺。我想動手術,國泰骨科主任勸我不要,給新店慈濟病院的醫師看,他也不贊成開刀。 新店軍監之三:戴腳鐐強制勞動 那時被認為比較調皮的政治犯都集中在第十一房(反省房,是最末房)。陳英泰曾寫到:反省房對面是肺病病房,離病房最近,似有讓你被傳染、生病之用意。我在軍監換過幾個房,十二房也待過。在十二房時有一次被帶出去「強制勞動」,腳都戴腳鐐,不是出去才戴,是戴整天的。早上二十多人都出去,在牆外不遠處搭一個寮,在那邊搓土炭,搓成圓圓的。帶我們出去的是一些外役,他們是軍事案件的,過去可能是特務出身。我們被訓練得戴腳鐐還能走很快,走路時一群人的鐵鍊聲,好像裝甲兵部隊。因腳鐐摩擦腳會痛,所以腳鐐要用布纏一纏,鍊條中間再綁一條繩子,走的時候用繩子把鍊條拉上來。走路有一個技巧,不能太大步或太小步,技巧抓穩了,走路就像跑一樣,這樣去強制勞動,傍晚再回來。 軍人監獄外面有大的牆圍住整座監獄,中間再用圍牆隔起來,福利社、廚房、辦公室、官兵宿舍、木工廠、手套工廠、鐵工廠、裁縫工廠等在圍牆這一邊,圍牆另一邊就是監房。我們去強制勞動回來,就去鐵工廠旁邊?酒店兼職漱p池洗澡,再回牢房。我們戴腳鐐,長褲和內褲還是有辦法脫掉,洗完澡再一件一件穿上去,不用打開腳鐐。 新店軍監之四:殘忍的刑罰求「坐飛機」 軍監修理犯人的手段是相當殘忍的,我舉兩個例子。第一個例子是我關在第一房的時候。那時第二房是外役的優待房,晚上要睡時,門才鎖起來,早上打開門讓你出去,在小範圍內給你自由,當然不能亂跑。優待房有兩種人,一種人是外役,掃地、分配飯菜都是外役的工作,另有一些有特殊關係、打球、編壁報的人也是住在第二號房。 有一次,不知是 十月十日 還是臭頭仔生日,他們就編壁報,中間畫臭頭仔的像。我們當時洗澡都是爭取時間,大家脫光光,也沒什麼隱私,洗完就到前面,換別人洗。有一次,一個板橋人叫張杞融的難友,瘦瘦的。洗完澡後,到前面來,面向中間走道在擦乾他的私處。對面的狗仔看到了,就去密告,說他面對蔣的肖像有不雅的動作。憑這個報告,也不問清楚,實在很冤枉! 就把張杞融叫出去修理「坐飛機」,以前在農村扛豬是四隻腳朝天背向下,「坐飛機」是兩手兩腳反綁吊起來胸部向下,像扛豬那樣遊行示眾五監[26]。軍監都挑選軍事犯中的流氓、惡煞做打手,其中有一個叫劉標,滿臉橫肉,眼睛很兇惡的,做打手的頭。抬五監時,他若對你比較好一點,就走快走平穩,不上下震動;若上面交代這個人調皮搗蛋,要好好教訓,他們就慢慢走,沿路晃,大叫「大家來看一看!這是調皮份子!」轉五監實在比什麼刑求還要慘,痛得都昏過去,後來他的手差不多變殘廢。 還有一個是台南人,黃嘉祥[27]。他和徐良明同房。徐良明是「狗仔」(爪耙仔),軍人出身,額頭有傷,是在戰場受的傷,引起羊癲瘋的病;羊癲瘋一發作,就倒在地上發抖,口吐白沫。因為他做爪耙仔,大家很氣,所以要修理他。常乘他坐著沒注意時,從後面用毯子蓋上去,大家把他揍一下再走開,雖然去報告,但不知道誰打,看守長也無法處理。 一次黃嘉祥跟徐良明不知何故起衝突。黃嘉祥體格很好,學生時代是橄欖球的選手,他打了徐良明一下,不巧徐良明剛好羊癲瘋發作,倒在地上吐口沫,手一直抖。看守看到了,說:「你這個人這麼狠,把他打得這麼嚴重!」結果黃嘉祥被戴上腳鐐,用鐵鍊綑全身,也是被轉五監,實在非常悽慘。現在跟人家講這些事,人家還以為你在講神話,其實是活生生發生的事情。另外,當時的腳鐐沒有鑰匙,是用卯釘釘死的,要拆腳鐐時要用鏟子從中間敲,釘斷才能開。 新店軍監之五:工廠˙密告˙面會 我在軍監的牢房待了差不多七、八年,後來到結紗組工作。結紗組是把商人收自紡織工廠織布後剩下的長短不一的廢紗,把它一根一根接起來,成綑後再送到手套工廠織工業用粗手套。作業方式是把一小綑廢紗拉直,兩端用沙包壓住,人坐在一端揮動手上的木架,把紗一根接一根捲在架上,捲到差不多時?澎湖民宿A卸下,一綑一綑綁好繳上去。這種廢紗原本是工廠買來擦機械的,只有在工資幾乎等於無的監獄(一個月的工資除了買肥皂、衛生紙、牙膏,大概還可以吃幾次燒餅、油條)為了要獲得曬太陽、運動身體及小自由,工資也就不計較了。 我是1960年4月23才去結紗組,結紗組也算外役。1960年7月22日,我才到裁縫工廠。結紗組在牆內,裁縫工廠在牆外,當然都是在軍監的大圍牆裡面。 我到裁縫工廠之後,軍監再送一批政治犯去火燒島。聽說火燒島後來不像以前那麼恐怖,採取懷柔政策,處長對新生比較不會敵視。我們在裁縫工廠工作,一年的待遇只有幾百元,我統計過有一年領的最多是一千五百元。最初裁縫機是用腳踩的。外面的商人拿布來加工,專門做警察的卡其褲;我跟高雄的涂炳榔[28],還有我同案的馬再騰,好幾個同一組專門縫西式長褲後面的口袋,這部分最難做,需要技術;其他部份比較簡單。那段期間,有時候禮拜天休息,軍事犯的外役可以出去上市場,順便拜託他們買海鰻、買肉、買麵,買回來煮一煮大家吃,這是艱苦生活的一個回憶。在裁縫工廠很辛苦,像做勞軍手套,常常做到晚上十點多才休息,一回牢房腳都僵硬痠痛;後來換到新工廠,改用買電動裁縫機,但工作量增多實在吃不消。管理裁縫工廠的看守長本來在仁監(關政治犯的監房有智監、仁監兩棟)當看守長,對我們很敵視,是凶神惡煞。聽說後來結婚,新娘是台灣人,還是我的老鄉西螺人,經過太太潛移默化,調教有方,變得慈眉善目多了。 我在裁縫工廠時,有一次裁縫工廠的政工官,高高的,流亡學生,好像姓尉。他平常看起來陰沉,叫我去他宿舍,拿一張報告給我看並說:「你看看!有人講你的壞話,說你行動可疑,所以你要特別注意喔!這件事你不要跟別人講。」就叫我回去,這個人實在不錯。 軍監一天放封兩次,一次半小時。軍監可以和家人會面。出來工廠工作後較自由些,家人來接見時,雖然軍事犯負責監視,但比較輕鬆些,可以坐在福利社叫東西吃。有一次,我舅父曾帶我外婆來看我,外婆不知道裡面的情形,覺得環境也不壞,還能自由講話。當然旁邊有人在監聽,只是做得比較自然,不會讓家人覺得刻意監視你。 裁縫工廠老林的故事 在裁縫工廠有一位難友姓林(名字忘了),他是福州人,是國民黨通信部隊的軍官,撤退到台灣後被人密告,他撤退時留下了通信器材跑掉,被共產黨接收了,用何罪名不詳,但脫不了叛亂條例這個框框。開庭時,他向軍法官說,在那個混亂的時代類似而更嚴重的案例實在太多了,如裝甲車來不及開走,軍火、軍需品來不及搬走,實在不勝枚舉。這樣對他是太冤枉、太不公平了。軍法官說的妙,他說這些事我們也很清楚,但是他們沒人檢舉,你被檢舉,我們就得依法審理。結果被判10年。他身體並不健康,在工廠裡工作,每天常聽到他唉聲嘆氣。----續接(下篇) k-01 DC Yane - by 租屋網unknown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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